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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律师事务所助力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成功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


 2023年2月25日,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顺利完成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3.20%,创2023年至今全市场同期限同级别(不含金融债)发行利率最低。


2022年7月,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振兴集团”)的委托,为其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咨询及针对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反馈意见进行回复等专项法律服务。



四川振兴集团系经国务院批准,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四川“5.12”地震灾后重建的支持政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5月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公司制产业投资基金,同年7月由四川省委、省政府授牌正式运行的省属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公司荣获“中国最佳产业投资基金TOP10”,下属公司或管理的基金先后荣获“2016年度中国新锐创业投资机构TOP10”“2017年度中国最佳创业投资引导基金TOP10”“2017年度中国先进制造与高科技产业最佳新锐投资机构TOP3”“2018年中国最佳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国文化产业十佳投资基金”“2018年中国最佳政府引导基金TOP50”“2019中国最佳政府引导基金TOP50”“2019年中国国资投资机构50强”“中国创投二十年最佳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创客中国四川创新创业大赛优秀投资机构”“2019年香港市场中国最佳IPO(China Best IPO)”等奖项,部分投资项目被央视专题报道或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社会效应显著。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期间,发现律所与发行人四川振兴集团、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最终成功助力四川振兴集团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注册及发行。


2022年12月23日,四川振兴集团取得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2023年2月25日,四川振兴集团顺利完成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3.20%,创2023年至今全市场同期限同级别(不含金融债)发行利率最低。

发现律师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主办人员为高级合伙人王韬律师、潘亭燕律师、夏均律师,项目成员包括张光轩、卢涛、王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