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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到2035年,全省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成都市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


图源:武侯发布


到2025年

力争全省50%以上的城市

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在构建城乡绿色发展一体化格局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牵引,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部署,构建“一轴两翼三带”区域经济布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建立以城市群为主体、国家中心城市为引领、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为支撑、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协同推进成都平原经济区内圈同城化、全域一体化发展。


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支持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两区一城”。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和开发建设密度、强度,高起点规划建设,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推进中心城区有机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实现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到2025年,城市(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力争全省5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推动中心镇(村)建设。打破县域内行政区划和建制界限,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树立片区化、集约化、共享化理念,推动资源要素集中布局、精准投放,做优做强中心镇(村)。

建设宜居美丽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农村绿色低碳协同发展路径,统筹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


到2025年

实现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在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方面,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提升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系统化建设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加气站、加氢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设施建设,推动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到2025年,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设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十三五”时期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达到60%。


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构建省、市、县三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保护标准和政策法规,推进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到2025年,培养一批传统工匠,因地制宜建成一批农耕文明博物馆、村史馆。


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快转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传统城乡建设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装配式建筑市场供给体系,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装配率不低于50%。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落实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节水“三同时”制度,推广再生水及节水器具应用。按规定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合理布局城市公交专用道、公交首末站、加气站和充电站等设施,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到2025年,构建起成都都市圈“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地级市“公交+慢行”网络融合的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实现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新增(更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不低于90%。


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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