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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严格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号)的相关工作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结合行业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防范意识。高度重视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和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


二、加强场所管理,落实防控措施。所有人员进出本单位所属办公场所、销售案场时,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加强卫生消杀,保持通风透气,配备足够防疫物资,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加强内部管理,做好信息排查。加强内部人员出行管理,对本单位人员近期来往、驻留中高风险区域情况和健康码变更情况进行严格排查监测,发现风险苗头第一时间按照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疫苗接种。把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鼓励、引导本单位尚未接种疫苗的员工,尽快完成疫苗接种,确保无禁忌症人员应接尽接。

五、增强责任意识,杜绝虚假信息。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引导,不信谣、不传谣,以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防控信息和相关动态作为工作依据。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