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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2021-202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开发企业类):


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举办的“广厦奖”,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的房地产行业的综合性奖项,获奖项目应当是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好、质量优、性能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并在推进绿色、健康、产业化发展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

现第十届(2021-2022年度)的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作为中国房协理事单位和四川省房协综合开发专委会主任单位,成都房协受四川省房协委托,按照中国房协相关工作要求,负责“广厦奖”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的评选申报及预审工作。希望各会员单位对照评选标准,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组织自身符合条件的优秀标杆项目参加申报,通过以评促建,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开发建设水平,提高产品综合品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广厦奖”评选项目包括评选项目与候选项目两大类,住宅与非住宅项目均可申报:

(一)评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配套完整,住宅类项目住宅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鼓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

2.工程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交付使用1年以上。

3.住宅类项目应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规定的2A级及以上等级标准,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2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并符合国家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有关规定。

4.非住宅类项目应达到各类相应行业评价标准中等及以上水平,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2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数量为当年住宅类项目五分之一左右。

5.住宅全装修比例(按套数计算)东部地区原则上为100%,中、西部地区原则上为60%以上。

6.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均在85%以上;入住率达到60%。

7.分期申报的项目须公建配套完整,同一个项目不能分期重复申报。

8.严格控制超高层住宅项目申报。

(二)候选项目申报条件
1.从规划设计阶段至主体尚未竣工阶段的项目。

2.有意愿按照“广厦奖”评审标准开发建设与管理的项目。

02


申报办法


(一)在成都房协指导下,申报企业自行登录中国房协“广厦奖”专区网上入口(http://www.fangchan.com/zt/gsj/gsj.html),选择相应的项目申报入口(评选项目或候选项目)进行登录申报,




没有申报卡号的,点击“请返回上一步”,填写相关信息注册,获取项目的申报卡号和密码,企业如需申报多个项目,请每个项目申请领取一个申报卡号及密码。注册后登录,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二)填报上传资料后,按照提交材料要求准备书面材料,纸质申报表3份及电子文件存入U盘(2个)报成都房协秘书处预审,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四川省房协。

(三)“广厦奖”管理办法、评审办法及标准,评选项目、候选项目申报表等材料可在中国房协“广厦奖”专区/附件下载。

03


三、评审及表彰


(一)评选项目经初审、现场评审、终审及公示后,由“广厦奖”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每年评审1次,评审通过的项目,发布表彰决定,每2年由中国房协召开1次全国表彰大会。


(二)候选项目可以随时申报,经成都房协预审、四川省房协初审、“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后,颁发标识牌、证书。当项目达到评选条件时,转为评选项目。

04


时间安排


(一)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达到评选条件并补充材料后,可直接申报“广厦奖”评选项目。


(二)第十届“广厦奖”第一批获奖项目于2021年底发布表彰通报,第二批获奖项目于2022年度发布表彰通报。两批获奖项目将一并在第十届“广厦奖”表彰大会上表彰,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05


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坚持公益性原则,成都房协、省房协、中房协均不收取相关申报费用。


(二)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质量,各申报单位在准备资料时,遇到任何问题可向成都房协、省房协进行咨询。

06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8-86280405
028-86279826

附件1: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关于做好第十届(2021-202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房协〔2021〕30号)

附件2:关于开展第十届(2021-202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国房协〔2021〕29号)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