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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住房购买资格预审的通告


关于实行住房购买资格预审的通告购房资格预审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方便购房申请人购买住房,提高购房资格前期审核效率,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我市对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流程进行优化,实行购房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购房资格预审

从2020年11月25日起,购房申请人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的,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即申请人在购房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系统数据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



已于2018年5月15日至2020年11月24日期间报名购买上述区域商品住房且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无需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购房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后通过身份证号码和报名手机号在购房登记系统查询购房资格预审码。






预审流程

购房申请人申请购房资格预审,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申请途径

通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登录购房登记系统进行购房资格预审申请。

填报信息

填报购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

预审结果告知

经审核符合相应区域购房条件的购房人信息,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预审结果以短信、手机应用客户端推送、网站查询反馈等方式告知购房申请人可以购房的区域和购房资格类型。



对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购房登记系统等渠道进行申诉。






预审信息应用



预审信息查询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的购房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后,通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登录购房登记系统查询预审结果、“购房资格预审码”、可购房区域和购房资格类型等。



从2020年11月27日起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的购房申请人,可于1个工作日后进行查询。

购房资格审核

购房申请人在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时,系统对购房申请人的“购房资格预审码”进行动态核验,购房申请人可凭核验通过的 “购房资格预审码”进行商品住房购房登记报名或者购买二手住房洽商。购买商品住房的,在项目登记报名后购房资格审核部门对购房资格信息进行复核;购买二手住房的,在办理网签备案手续时购房资格审核部门对购房资格信息进行复核。购房资格最终以复核结果为准。








虚假申报的法律责任

购房申请人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从而获取“购房资格预审码”的,列入我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购房登记系统3年内不受理其及家庭成员购房登记;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