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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2019-2020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开发企业类):

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共同主办的“广厦奖”,是经国家批准的全国性房地产行业综合性奖项,评选目的是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引领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

2006年启动以来,该奖项评选工作已进行八届,现第九届(2019-2020年度)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作为中国房协理事单位和四川省房协综合开发专委会主任单位,成都房协受四川省房协委托,按照中国房协相关工作要求,负责“广厦奖”在成都市域范围内的评选报名及预审工作。希望各会员单位对照评选标准,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组织自身符合条件的优秀标杆项目参加申报,通过以评促建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开发建设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分为“评选项目”和“候选项目”两类,住宅与非住宅项目均可申报:

(一)评选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配套完整,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旧城改造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非住宅类项目总建筑面积一般在2万平方米以上。

2.工程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交付使用1年以上。

3.住宅类项目应符合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规定的2A级及以上等级标准,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2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并符合国家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有关规定。

4.非住宅类项目应达到各类相应行业评价标准中等及以上水平,或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的绿色建筑2星级及以上等级标准,数量为当年住宅类项目五分之一左右。

5.住宅全装修比例(按套数计算)东部地区原则上为100%,中、西部地区原则上为60%以上。

6.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物业服务满意度均在85%以上;入住率达到60%

(二)候选项目申报条件

1.从规划设计阶段至主体尚未竣工阶段的项目。

2.有意愿按照“广厦奖”评审标准开发建设与管理的项目。

二、申报办法

(一)在成都房协指导下,申报企业自行登录中国房协“广厦奖”专区网上入口(http://www.fangchan.com/zt/gsj/gsj.html),选择相应的项目申报入口(评选项目或候选项目)进行登录申报,没有申报卡号的,点击“请返回上一步”,填写相关信息注册,获取项目的申报卡号和密码,企业如需申报多个项目,请每个项目申请领取一个申报卡号及密码。注册后登录,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二)填报上传资料后,按照提交材料要求准备书面材料,纸质申报表3份及电子文件3份(U盘)报成都房协秘书处预审,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四川省房协。

(三)“广厦奖”管理办法、评审办法及标准,评选项目、候选项目申报表等材料可在中国房协“广厦奖”专区/附件下载,也可与成都房协秘书处联系获取。(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评审及表彰

(一)评选项目经初审、现场评审、终审及公示后,由“广厦奖”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每年评审1次,评审通过的项目,发布表彰决定,每2年由中国房协召开1次全国表彰大会。

(二)候选项目可以随时申报,经成都房协备案预审、四川省房协初审、“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后,颁发标识牌、证书,颁牌仪式可结合中国房协或四川省房协、成都房协相关活动举行。当项目达到评选条件时,转为评选项目。

 四、时间安排

(一)候选项目可随时申报、推荐。

(二)评选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08月底,市级预审、省级评选机构推荐截止9月底。终审工作于10月中旬完成,本年第四季度召开第九届“广厦奖”表彰大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280405  86279826

附件1:《"广厦奖"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稿)》

附件2:《“广厦奖”项目评审方法及标准(2019年修订稿)》

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评选项目、候选项目)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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