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2015年4月23日成都土地拍卖公告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5]16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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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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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05(252):2015-012 |
成华区圣灯街道办事处圣灯村二组 |
10676.84 合16.0153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4500元/平方米
|
4600 |
2015年05月15日10时 |
不大于40571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不大于2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12米。 |
不小于25% |
二类住宅用地 |
16.0153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PX2015-11(252/211) |
郫县红光镇金土村七社、仁和村五社 |
78500.67 合117.7510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 年 |
212万元/亩 |
6300 |
大于1.0且不大于3.0(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大于78510平方米且不大于235500平方米)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30%,住宅建筑密度不大于22% |
不大于80米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 |
117.7510 指标证书 |
郫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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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D2015-15(252) |
新都区马家镇林泉社区2、10组 |
33154.15 合49.7312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05万元/亩 |
2089 |
1.0<容积率≤3.0 |
≤25% |
满足航空限高 |
≥30% |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的商业(批发市场及旅馆业建筑除外)、商务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20%] |
49.7312 指标证书 |
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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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J2015-01(252) |
新津县花源镇柳河村1组、杨柳村5组、官林村13组 |
52569.00 合78.8535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42万元/亩 |
2800 |
不大于3.0且大于1.0 |
不大于35% |
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 |
不小于30% |
住宅兼容商业,兼容的商业比例与该项目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9% |
78.8535 指标价款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CH05(252):2015-012号宗地:根据成都市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的规划并联审批意见(成涉审查办〔2014〕0759号):意向竞买人必须经市涉外办进行国家安全事项审查通过后,凭市涉外办的审查确认函参与竞买。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相关操作指南;已完成网上报名用户注册的意向竞买申请人须在2015年05月14日16时之前凭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dggzy.com/)土地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竞买报名申请,经系统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网上报名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咨询电话:028-85987887。)
五、CH05(252):2015-012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5年04月28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