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2015年3月13日成都土地挂牌公告
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挂告[2015]13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工业用地程序管理的通知》(成经信办〔2011〕119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相关问题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10〕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挂牌方式组织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出让起止日期 |
规划设计条件 |
投资强度 要求 |
项目产业 要求 |
持证准用面积 (亩)及方式 |
出让人 |
||||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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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N02(221):2015-016 |
金牛区天回街道明月社区1、9组 |
56000.03 合84亩 |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50年 |
84万元/亩 |
1760 |
2015年04月07日09时至2015年04月21日14时 |
不小于84001平方米且不大于168000平方米 |
不大于4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35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327米)。 |
不大于20% |
一类工业用地 (非生产性工业项目) |
833.3333万元/亩 |
工业总部基地 |
/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JN08(221):2015-023 |
金牛区天回街道办事处甘油社区2、3组 |
53584.88 合80.3773亩 |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50年 |
60万元/亩 |
1210 |
不小于80378平方米且不大于160754平方米 |
不大于4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35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329米)。 |
不大于20% |
一类工业用地 |
525万元/亩 |
工业总部基地 |
/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
3 |
JN06(221):2015-020 |
金牛区天回街道万圣社区9、10组、石门社区1、2组 |
42980.15 合64.4702亩 |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50年 |
48万元/亩 |
800 |
不小于64471平方米且不大于167622平方米 |
不大于4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35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325米)。 |
不大于20% |
一类工业用地 (仅能作为总部、研发等非生产性工业用途) |
775万元/亩 |
工业总部经济 |
/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
4 |
JN04(221):2015-018 |
金牛区天回镇车站村3组 |
35654.91 合53.4824亩 |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50年 |
48万元/亩 |
700 |
不小于35655平方米且不大于106964平方米 |
不小于4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68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62米)。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一类工业用地 |
233万元/亩 |
食品制造业 |
/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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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TF2015-05(21) |
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宝塘村三、四组 |
25218.62 合37.8279亩(其中出让面积 34.2970亩) |
商服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
150万元/亩 |
1300 |
出让土地(面积34.2970亩)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97万平方米(容积率1.3)。待整合用地(面积3.5309亩)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大于0.3万平方米(容积率1.3)。 |
建筑密度≤45% |
建(构)筑物及其设施最高点需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用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且须满足区域城市设计相关要求。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
/ |
/ |
34.2970,指标证书 |
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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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JT2015-06(214) |
淮口镇望江村 |
4952.42 合7.4286亩 |
商服用地 商业40年 |
60万元/亩 |
120 |
1.0<容积率<1.8 |
总密度≤30% |
≤19米 |
≥40%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养老设施) |
/ |
/ |
7.4286,指标价款 |
金堂县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JN02(221):2015-016、JN08(221):2015-023、JN06(221):2015-020及JN04(221):2015-018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TF2015-05(21)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国家电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TF2015-05(21)号宗地规划净建设用地面积37.8279亩,竞得人须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统一设计。其中,本次出让净用地面积34.2970亩,其余3.5309亩暂不具备出让条件,待具备出让条件后,竞得人须持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按成交价缴纳土地价款。
六、请竞买申请人在2015年04月17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5年04月16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5年03月18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