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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及青羊区近期拟上市地块预公告
为让更多投资者了解及关注锦江等四个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的要求,将锦江区等范围内拟上市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指标预先公告如下,供用地意向者参考:
一、拟上市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指标:
序号 |
地块位置 |
净用地面积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 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用地性质 |
预计上市时间 |
1 |
锦江区三圣乡花果村1组 |
29742.51㎡ |
不大于89227.53㎡ |
不大于20% |
建筑物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721米(建筑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216米) |
(1)不小于30% (2)用地主要绿地位置及面积:应将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作为集中绿地,其中50%的集中绿地应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 |
二类住宅用地 |
/ |
2 |
金牛区西华街道侯家桥社区1、8组,富家社区6、9组 |
37557.62㎡ |
大于37558㎡且不大于75115㎡ |
不大于30% |
建筑物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633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110米) |
(1)不小于30% (2)用地主要绿地位置及面积:应将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作为集中绿地,其中50%的集中绿地应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 |
二类住宅用地 |
/ |
3 |
成华区保和街道原团结村一组;长春社区二、三、四组;东升社区十组(长春7号地块) |
93465.87㎡ |
不大于224318㎡ |
不大于26% |
建筑物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绝对海拔高程835米 |
(1)不小于30% (2)用地主要绿地位置及面积:应将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作为集中绿地,其中50%的集中绿地应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 |
二类住宅用地 |
/ |
4 |
成华区龙潭街道鹤林一组 |
25478.06㎡ |
不大于50958㎡ |
不大于28% |
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
(1)不小于30% (2)用地主要绿地位置及面积:应将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作为集中绿地,其中50%的集中绿地应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 |
二类住宅用地 |
/ |
5 |
青羊区龙嘴村6组 |
11760.13㎡ |
不大于34104.37㎡ |
不大于22% |
建筑物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94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77.3米),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
(1)不小于30% (2)用地主要绿地位置及面积:应将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作为集中绿地,其中50%的集中绿地应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 |
二类住宅用地 |
/ |
二、本地拟上市地块的预公告自宗地正式公告发布时自动失效,宗地的交易条件、规划设计条件以正式公告及出让文件为准。
三、用地意向者即日起可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相关参考资料。宗地详情请咨询赵先生,联系电话:87038977。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