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2015年2月15日成都土地拍卖公告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5]9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5年3月18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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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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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06(252/21):2015-014 |
成华区二环路东一段25号 |
50835.54 合76.2533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62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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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00 |
2015年03月18日10时 |
不大于228759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且不大于20%)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度774米。 |
不小于25% |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XD2015-09(252) |
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6、7、8组 |
60525.86 合90.7888亩(其中出让面积 84.3054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98万元/亩 |
13421 |
地块①内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8402平方米且不大于85205平方米。 地块②内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7802平方米且不大于72284平方米。 地块③容积率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二类居住用地: 地块①:≤22%。地块②:≤24%。 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③:≤35% |
屋面所有设施(含建、构筑物和避雷针等一切设备设施)不得超过航空限高(绝对高程)591米,若要突破限高,须取得空军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复。方案报审前应到空军主管部门办理航空限高正式批文。 |
≥30% |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的商业(批发市场及旅馆业建筑除外)、商务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10%) 服务设施用地 |
84.3054 指标证书 |
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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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D2015-08(252) |
新都区三河街道回龙社区10、11、15组,木兰镇狮子社区2、3组 |
183120.14 合274.6803亩(其中出让面积 219.9424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94万元/亩 |
17068 |
地块①不大于68017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地块②不大于113934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地块③不大于46453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地块④不大于67028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地块⑤(派出所):不小于2002平方米且不大于4804平方米 地块⑥(综合运动场):按每100平方米用地面积配置不大于3平方米、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服务设施。 地块⑦(幼儿园):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地块⑧不大于20246平方米 |
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①:不大于33% 地块②:不大于27% 地块③:不大于27% 地块④: 不大于33% 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⑤(派出所):不大于40% 地块⑥(综合运动场):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地块⑦(幼儿园):不大于35% 地块⑧:不大于40% |
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①不大于40米地块; 地块②不大于60米地块; 地块③不大于80米 地块④不大于24米; 二类住宅用地地块①②④须满足:建设用地临水、临生态界面30米进深以内(建筑高度控制线内)的建筑平均高度不超过10米,局部(小于建筑面宽总长的25%)最高高度不超过13米,确需突破进行建设的,应结合方案设计申报。 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⑤(派出所):不大于24米且不大于6层; 地块⑥(综合运动场):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地块⑦(幼儿园):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地块⑧:不大于24米 |
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①②③④:不小于30%; 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⑤⑥⑧: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地块⑦(幼儿园):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服务设施用地 |
219.9424 指标证书 |
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XD2015-09(252)号宗地竞得人须按新都区的要求,出资建设公建配套幼儿园一处,占地面积4322.28平方米,建筑规模不少于12班。小区绿地一处,占地面积4165.56平方米,配建居民健身设施及公厕各一处(详见出让方案)。公建配套不纳入本次出让范围,不计收土地价款,建成后无偿移交新都区人民政府。XD2015-08(252)号宗地竞得人须按新都区的要求,出资建设公建配套(详见出让方案),公建配套不纳入本次出让范围,不计收土地价款,建成后无偿移交新都区人民政府。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相关操作指南;已完成网上报名用户注册的意向竞买申请人须在2015年03月17日16时之前凭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dggzy.com/)土地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竞买报名申请,经系统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网上报名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咨询电话:028-85987887。)
六、CH06(252/21):2015-014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5年02月26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