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2015年1月19日成都土地拍卖公告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5]3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 2015年2月11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5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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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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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F32(21/251):2014-01 |
天府新区桂溪街道勤俭村三、四组,华阳街道办事处伏龙社区 |
81695.85 合122.5438亩(其中出让面积 121.4581亩) |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356万元/亩 |
11000 |
2015年02月11日10时 |
净用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24.29万平方米。可兼容住宅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49%)。配套建设社区用房、公厕、综合健身馆、农贸市场、公交配套用房、幼儿园(12班)等总建筑面积≥876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幼儿园等总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 待整合用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可兼容住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49%)。 |
总建筑密度≤40%,住宅密度≤20%。待整合用地总建筑密度≤40%,住宅密度≤20%。 |
地块内建(构)筑物及其设施最高点需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临锦江建筑形态参照成都市建筑规划设计导则执行。 |
绿地率≥30%,须按照《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的有关要求设置集中绿地。 |
商业服务业设施兼容住宅用地 |
121.4581 指标证书 |
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2 |
JT2015-01(211/251) |
金堂县淮口镇 |
29126.97 合43.6905亩 |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60万元/亩 |
700 |
1.0<容积率≤2.0 |
≤30% (高层主体建筑密度≤20%) |
/ |
≥30%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建筑面积比例≤20%) |
43.6905 指标价款 |
金堂县国土资源局 |
|
3 |
PZ2013-14-1(214/252) |
彭州市龙门山镇国坪村7组 |
26653.321 合39.9800亩 |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 |
33万元/亩 |
330 |
容积率≤1.5(计容建筑面积≤39979.981平方米,可兼容住宅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0%、可兼容住宅建筑计容面积≤3997.998平方米) |
≤45%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不超过50米 |
≥20% |
商业用地 |
39.9800 指标价款 |
彭州市国土资源局 |
|
4 |
PZ2013-14-3(214/252) |
彭州市龙门山镇国坪村6、7组 |
18131.909 合27.1979亩 |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 |
33万元/亩 |
250 |
容积率≤1.5(计容建筑面积≤27197.863平方米,可兼容住宅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0%,不大于2719.786平方米) |
≤45%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不超过50米 |
≥20% |
商业用地 |
27.1979 指标价款 |
彭州市国土资源局 |
|
5 |
PZ2013-14-2(214/252) |
彭州市龙门山镇国坪村7组 |
14138.938 合21.2084亩 |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 |
33万元/亩 |
180 |
容积率≤1.5(计容建筑面积≤21208.407平方米,可兼容住宅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0%,不大于2120.841平方米) |
≤45%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不超过50米 |
≥20% |
商业用地 |
21.2084 指标价款 |
彭州市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相关操作指南;已完成网上报名用户注册的意向竞买申请人须在2015年02月10日16时之前凭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dggzy.com/)土地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竞买报名申请,经系统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网上报名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咨询电话:028-85987887。)
五、TF32(21/251):2014-01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国家电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TF32(21/251):2014-01号宗地出让净用地面积121.4581亩,其余1.0857亩暂不具备出让条件,待具备出让条件后,竞得人须持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并按成交价缴纳土地价款。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5年01月22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