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2015年1月12日成都土地拍卖公告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5]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5年2月4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拍卖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拍卖出

让时间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

面积()

及方式

出让人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1

WJ2014-13(211/251)

温江区涌泉街办花土社区一、二组、前锋社区六组

121015.42

181.5231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住宅用地70

214万元/

9800

2015020410

不小于1.4且不大于2.8

不大于40%

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不小于25%

商业兼容住宅用地(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建筑面积占该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60%

181.5231

指标证书

成都市温江区国土资源局

2

PX2014-13(252/211)

郫县郫筒镇望丛村1社、友爱镇升平村7

49596.46

74.3947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

280万元/

5300

大于1.0且不大于2.5(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大于49600平方米且不大于123990平方米)

不大于25%

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不大于60米,临郫花路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不小于30%

二类住宅用地(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

74.3947

指标证书

郫县国土资源局

3

PX2014-12(252/211)

郫县郫筒镇望丛村四社、菊松村四社

48580.1890

72.8703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

300万元/

5500

二类住宅用地大于1.0且不大于3.0(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大于38510平方米且不大于115510平方米),商业设施用地不大于3.0(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230平方米)。

二类住宅用地不大于20%

商业设施用地不大于50%

二类住宅用地内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不大于80米,临观柏路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大于25米,30米弧形规划道路的建筑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不大于40米;商业设施用地内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不大于50米。

二类住宅用地不小于30%;商业设施用地不小于20%

二类住宅用地(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57.7551亩;商业设施用地15.1152亩。

72.8703

指标证书

郫县国土资源局

4

PX2014-14(252/211)

郫县唐昌镇鸣凤村三社

6571.27

9.8569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

80万元/

200

大于1.0且不大于1.8(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大于6570平方米且不大于11820平方米)。

不大于30%

建筑物高度不大于24米。

不小于30%

二类住宅用地(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

9.8569

指标证书

郫县国土资源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相关操作指南;已完成网上报名用户注册的意向竞买申请人须在2015年02月03日16时之前凭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dggzy.com/)土地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竞买报名申请,经系统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网上报名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咨询电话:028-85987887。)

五、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5年01月15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