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2014年12月24日成都土地拍卖公告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4]45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5年1月20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拍卖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拍卖出

让时间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

面积()

及方式

出让人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1

WJ2014-07(211/251)

温江区天府街办游家渡社区510

7614.07

11.4211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158万元/

1800

2015012010

不小于3.0且不大于4.0

不大于40%

/

不小于20%

商业兼容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不得大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45%。)

11.4211

指标证书

温江区国土资源局

2

WJ2014-08(251/211)

温江区公平街办太极社区111213

31966.27

47.9494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70,商业用地40

320万元/

3900

大于1.0且不大于4.0

居住部分不大于18%,商业部分不大于49%

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居住部分不小于30%,商业部分不小于15%

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兼容量不小于30%且不大于50%,并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47.9494

指标证书

温江区国土资源局

3

WJ2014-09251/211

温江区万春镇金星社区四组、幸福村四组

43427.95

65.1419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70,商业用地40

102万元/

3400

不小于2.0且不大于3.0

不大于30%

不大于60

不小于30%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并满足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20%,且不小于人均1㎡)

65.1419

指标证书

温江区国土资源局

4

DY2014-08-252

大邑县晋原街道鹤翔大道

24057.43

36.0861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

139万元/

1300

容积率为大于1.0且不大于2.5,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60143.575平方米。

不大于25%

/

不小于30%

二类住宅用地

/

大邑县国土资源局

5

CZ2014-20211/252

崇州市崇阳镇三和社区2

15550.18

23.3253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164万元/

1150

建筑面积不大于62200.72平方米(容积率>1.0且≤4.0

建筑密度不大于40%/其中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80

不小于20%

商业用地(可兼容二类住宅建筑面积0-20%

23.3253

指标价款

崇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相关操作指南;已完成网上报名用户注册的意向竞买申请人须在2015年01月19日16时之前凭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dggzy.com/)土地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竞买报名申请,经系统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网上报名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咨询电话:028-85987887。)

五、DY2014-08-252号宗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六、DY2014-08-252号宗地:竞得人须在宗地项目内按返迁安置建设要求全额投资修建25套商品住房(其中两室一厅住房16套,套内面积72㎡—80㎡;三室一厅住房9套,套内面积101㎡—109㎡),建成后无偿移交大邑县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用于返迁安置(具体详见出让方案)。CZ2014-20(211/252)号宗地:竞得方需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为4820.746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给崇州市人民政府。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12月30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