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2014年12月15日成都土地拍卖公告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4]44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5年1月8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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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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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H16(252):2014-126 |
武侯区簇桥街道铁佛村社区2、4、9组 |
40602.31 合60.9035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70年,商业用地 40年 |
楼面地价:4615元/平方米
|
13000 |
2015年01月08日10时 |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5566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 |
不大于24%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54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52米)。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 |
60.9035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CH36(252/21/23):2014-117 |
成华区川棉厂生活区A、B地块 |
64208.39 合96.3126亩(其中出让面积 93.1506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公共设施用地 住宅用地 70年,商业用地 40年,公共设施用地 50年 |
楼面地价:4758元/平方米
|
44000 |
二类住宅用地:不大于173113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商务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不大于189045平方米;服务设施用地:不大于5902平方米; |
二类住宅用地: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商务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总建筑密度不大于3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服务设施用地:不大于4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753米。住宅建筑主体最高高度须不小于130米,且高低错落,形成丰富天际轮廓线;商务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建筑主体塔楼高度须不小于180米,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服务设施用地:不大于24米。 |
二类住宅用地:不小于25%。商务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服务设施用地: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二类住宅用地、商务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
/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
3 |
CH43(245):2014-127 |
成华区东篱路17号 |
10280.32 合15.4205亩 |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50年 |
楼面地价:113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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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
不大于30840平方米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度772米,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医疗卫生用地 |
/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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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TF33(251/21):2014-02 |
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一心村二、三组,鹤林村一、二组,二江寺村六组 |
186318.87 合279.4783亩 |
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20万元/亩 |
23000 |
净用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且≤72.6万平方米,兼容商业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20%)。 |
总建筑密度≤25%,住宅主体密度≤20%。 |
地块内建(构)筑物及其设施最高点需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临北侧道路建筑形态参照成都市建筑设计导则执行。 |
绿地率≥30%,须按照《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的有关要求设置集中绿地。 |
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
279.4783 指标证书 |
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相关操作指南;已完成网上报名用户注册的意向竞买申请人须在2015年01月07日16时之前凭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dggzy.com/)土地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竞买报名申请,经系统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网上报名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咨询电话:028-85987887。)
五、CH36(252/21/23):2014-117号宗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六、WH16(252):2014-126号宗地、CH36(252/21/23):2014-117号宗地、CH43(245):2014-127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TF33(251/21):2014-02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国家电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CH36(252/21/23):2014-117号宗地配套建设中独立配建的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2108.02平方米(合3.1620亩)不纳入本次出让范围,不计收土地价款,由竞得人根据成建委[2013]2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另行办理行政划拨供地手续。
八、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12月18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