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2014年12月5日成都土地拍卖公告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4]4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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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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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39(21/252):2014-120 |
成华区跳蹬河街办辖区,北至规划道路,东至二仙桥东路,南至新成华大道,西至现状铁路 |
81152.99 合121.7295亩 |
商服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 40年,住宅用地 70年 |
楼面地价:4322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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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 |
2014年12月26日10时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①:不大于87442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地块②:不大于232359平方米,地块③:不大于99852平方米。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①:不大于4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地块②: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0%,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2%;地块③: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0%,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2%。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28米。用地内建筑应高低错落,并形成丰富的天际轮廓线。地块①主楼高度不小于160米、地块②主楼高度不小于130米、地块③塔楼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且地块高度须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地块②、地块③:若含住宅建筑绿地率:不小于20%。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
58.9694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CH38(21/211):2014-119 |
成华区八里庄路50号 |
25824.14 合38.7362亩 |
商服用地、商业(农贸市场)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2500元/平方米
|
8100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①号地块:不大于66399平方米,③号地块:不大于56155平方米。 服务设施用地(农贸市场):②号地块:不小于3514平方米且不大于7027平方米(农贸市场的建筑面积不小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0%)。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①号地块:不大于45%,③号地块:不大于45%。 服务设施用地(农贸市场):②号地块:不大于45%。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17米。 服务设施用地(农贸市场):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建筑层数不大于6层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农贸市场) |
2.1014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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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H15(252):2014-121 |
武侯区簇桥街道办事处龙井村五组 |
38192.68 合57.2890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70年,商业用地 40年 |
楼面地价:3621元/平方米
|
11000 |
不大于110758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不大于22%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58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59米)。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 |
18.7254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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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J12(252):2014-118 |
锦江区二环路东五段 |
7051.46 合10.5772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998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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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 |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1154.38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
不大于22%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绝对海拔高程654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160米),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 |
1.7058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相关操作指南;已完成网上报名用户注册的意向竞买申请人须在2014年12月25日16时之前凭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dggzy.com/)土地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竞买报名申请,经系统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网上报名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咨询电话:028-85987887。)
五、JJ12(252):2014-118号宗地: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六、CH38(21/211):2014-119号宗地:竞得人须出资建设并无偿移交给成华区政府19299平方米的返迁安置房及社区养老用房,并负责办理相关权属证书至成华区政府指定单位,土地价款不予退还(具体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七、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12月09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