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4]4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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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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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35(21/252):2014-115 |
成华区驷马桥街以东,昭觉寺横路以西(昭觉寺南片区A地块) |
74042.13 合111.0632亩 |
商服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楼面地价:3796元/平方米
|
35000 |
2014年12月24日10时 |
不大于363085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计入容积率的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74420平方米)。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0%,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
建筑物(所含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度609米。 |
不小于30%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39.3099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CH33(252/21):2014-113 |
成华区槐树店路26号(成华区跳蹬河槐树店路26号) |
31731.93 合47.5979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 40年 |
楼面地价:5077元/平方米
|
15000 |
二类住宅用地:不大于63179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不大于53360平方米。 |
二类住宅用地:不大于2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不大于48%。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06米。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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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H34(252):2014-114 |
成华区圣灯街道人民塘社区5组、人民塘社区集体 |
19999.93 合29.9999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 40年 |
楼面地价:3400元/平方米
|
5100 |
不大于59999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不大于22%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度835米。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 |
29.9999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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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H37(21):2014-116 |
成华区新客站片区锦绣大道以东、嘉陵江路以南、青城山路以西、岷江路以北(成华区保和街道斑竹社区5、6、7组) |
16139.16 合24.2087亩 |
商服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2250元/平方米
|
5500 |
不大于96834平方米。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2%。 |
建筑高度不大于150米,且塔楼高度不宜小于100米。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24.2087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CH37(21):2014-116号宗地严禁作为涉外建设项目用途,意向竞买人必须经过成都市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凭成都市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办公室出具的书面确认函参与竞买。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缴纳外币竞买保证金的除外),意向竞买人可通过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用户注册及网上报名相关操作指南;已完成网上报名用户注册的意向竞买申请人须在2014年12月23日16时之前凭CA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dggzy.com/)土地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竞买报名申请,经系统确认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网上报名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及《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咨询电话:028-85987887。)
五、CH35(21/252):2014-115号宗地:竞得人应根据返迁安置建设方案,出资建设并无偿移交返还成华区人民政府产权面积不低于3314.34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及16个停车位。
六、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12月05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