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10月21日成都土地挂牌公告
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挂告[2014]4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工业用地程序管理的通知》(成经信办〔2011〕119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相关问题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10〕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挂牌方式组织出让 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出让起止日期 |
规划设计条件 |
投资强度 要求 |
项目产业 要求 |
持证准用面积 (亩)及方式 |
出让人 |
||||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
1 |
WH13(211):2014-093 |
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84号 |
11624.24 合17.4364亩 |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7000元/平方米
|
12000 |
2014年11月11日09时至2014年11月25日14时 |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5095平方米。 |
不大于45%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58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54米),若因项目建筑形态提升需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
结合方案布置 |
商业用地 |
/ |
/ |
8.8781,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TF22(211):2014-094 |
天府新区正兴镇秦皇寺村五组 |
18469.67 合27.7045亩 |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
250万元/亩 |
1800 |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1万平方米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
建(构)筑物及其设施最高点需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裙房建筑高度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塔楼建筑高度不宜小于160米且不宜大于220米,且须满足区域城市设计相关要求。 |
绿地率以方案合理性确定,设计方案中须包括绿化景观专项设计方案。绿化景观专项设计方案可与设计方案同时报审,也可在实施前单独报审。 |
商务用地(B2) |
/ |
/ |
27.7045,指标证书 |
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
3 |
JN10(221):2014-097 |
金牛区金泉街道何家堰社区1、3组 |
18352.79 合27.5292亩 |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50年 |
50万元/亩 |
350 |
不大于55058平方米且不小于18353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的生产配套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7%) |
不小于4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72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46.6米) |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工业用地 |
≥370万元/亩 |
医药 |
工业用地不持证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WH13(211):2014-093号和JN10(221):2014-097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TF22(211):2014-094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国家电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WH13(211):2014-093号宗地的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与项目同步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武侯区人民政府。其中:单独占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社区公交集中停靠站用地不退土地价款。
六、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年11月21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年11月20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10月24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