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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4]3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 2014年11月11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5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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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
1 |
JJ11(252):2014-095 |
锦江区成龙路街道华新村2、7组 |
24204.68 合36.3070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3900元/平方米
|
5700 |
2014年11月11日10时 |
不大于58091.23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732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200米)。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 |
36.3070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JN11(252):2014-099 |
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何家社区7、8组 |
26267.87 合39.4018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3916元/平方米
|
5200 |
不大于52535.74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3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72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50米)。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 |
39.4018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
3 |
JN09(252):2014-096 |
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何家社区6、7、8组,高家社区1组 |
35263.44 合52.8952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3900元/平方米
|
7000 |
不大于70526.88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3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72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50米);临环城生态区一侧沿规划控制红线进深30m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应大于24m。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 |
52.8952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
4 |
WH12(252/21):2014-092 |
武侯区金花街道金花村4、6组,七里村九组 |
9739.01 合14.6085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4500元/平方米
|
2200 |
二类住宅用地:不大于12402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1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不大于7076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住宅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50%)。 |
二类住宅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3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0%,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45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43米)。 |
二类住宅用地:不小于30%,且应将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作为集中绿地,其中50%的集中绿地应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不小于30%,且应将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作为集中绿地,其中50%的集中绿地应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 |
二类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
13.9180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
5 |
CH30(252):2014-098 |
成华区龙潭街道鹤林一组 |
25479.06 合38.2186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70年,商业用地 40年 |
楼面地价:3800元/平方米
|
7750 |
不大于50958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
不大于28% |
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 |
38.2186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JJ11(252):2014-095号和CH30(252):2014-098号宗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招拍挂)规划条件通知书)。
五、本次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年11月10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年11月07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10月24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