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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4]3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4年11月5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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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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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D08(252/21/242):2014-124 |
新都区木兰镇梁胜社区6、7社,狮子社区6、12社 |
196309.76 合294.4647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教育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教育用地50年 |
157万元/亩 |
18476 |
2014年11月05日10时 |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①:不小于44964平方米且不大于67444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地块②:不小于48430平方米且不大于96859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地块③:不小于22976平方米且不大于57437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地块⑥:不小于37448平方米且不大于63661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地块④:不大于24063平方米 地块⑦:不大于14682平方米 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
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①:不大于33% 地块②:不大于31% 地块③:不大于27% 地块⑥:不大于3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地块④:不大于60% 地块⑦:不大于60% 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不大于35% |
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①:不大于24米 地块②:不大于40米 地块③:不大于60米 地块⑥:不大于40米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地块④:不大于15米 地块⑦:不大于15米 二类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须满足:建设用地临水、临生态界面30米进深以内(建筑高度控制线内)的建筑平均高度不超过10米,局部(小于建筑面宽总长的25%)最高高度不超过13米,确需突破进行建设的,应结合方案申报。 |
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①、地块②、地块③、地块⑥分别满足:绿地率不小于30%。 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不少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 |
289.2824 指标证书 |
新都区国土资源局 |
2 |
XD06(252):2014-119 |
新都区三河街道五龙社区4、5、8、10、11组 |
65858.41 合98.7876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20万元/亩 |
4750 |
1.0<容积率≤1.8 |
≤30% |
满足航空限高 |
≥30% |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的商业(批发市场及旅馆业建筑除外)、商务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20%﹞ |
98.7876 指标证书 |
新都区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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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JY07(251/211):2014-122 |
都江堰市滨河街办勤俭村2、7组,聚源镇大合村9组(天府大道西侧,2.5环路南侧) |
54181.63 合81.2724亩 |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50万元/亩 |
3100 |
容积率:大于1.0,且不得大于2.0 |
不得大于30% |
建筑屋脊高度不得超过60米,平均高度不得超过35米;临河建筑屋脊最大高度不得超过20米,临河建筑平均高度不得超过18米。 |
不得小于30%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得大于该宗地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 |
81.2724 指标价款 |
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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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PJ04(252):2014-094 |
蒲江县鹤山镇梁江村1、2社 |
31897.67 合47.8465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58万元/亩 |
2000 |
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8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6%, 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2% |
不大于60米 |
不小于30%,且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5% |
二类住宅用地R21(可兼容不超过20%的商业) |
47.8465 指标价款 |
蒲江县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XD08(252/21/242):2014-124号宗地竞得人须按新都区的要求,出资修建9班幼儿园一处(宗地内⑤地块,面积约3748.01平方米),建成后建筑物连同土地一并无偿移交新都区人民政府,不退还土地价款。
五、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年11月04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年11月03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六、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10月20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