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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挂告[2014]39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挂牌方式组织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出让起止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面积 (亩)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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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
1 |
GX08(214):2014-086 |
高新区石羊街道三元社区2组 |
5061.99 合7.5930亩 |
其他商服用地〔工业品销售维修用地(4S)店〕 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1402元/平方米
|
355 |
2014年10月29日09时至2014年11月12日14时 |
不大于2.0,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123.98平方米 |
不大于40% |
规划限高24米 |
/ |
工业品销售维修用地 |
7.5930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GX09(214):2014-087 |
高新区石羊街道丰收村5组 |
3753.82 合5.6307亩 |
其他商服用地〔工业品销售维修用地(4S)店〕 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2302元/平方米
|
433 |
不大于2.0,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大于7507.64平方米 |
不大于40% |
规划限高24米 |
/ |
工业品销售维修用地 |
5.6307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
3 |
TF21(21):2014-090 |
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凉风顶村三、四组 |
61918.36 合92.8775亩(其中出让面积 87.1205亩) |
商服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
135万元/亩 |
4000 |
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0.0万平方米,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15%。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5% |
用地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宜大于40米,临湖建筑高度不宜大于24米。建(构)筑物及其设施最高点需满足航空限高和区域城市设计要求,若要突破限高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
以方案合理性确定 |
商务用地(B2)(可兼容商业用地B1) |
87.1205 指标证书 |
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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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J11(242):2014-116 |
新津县新平镇迎先村十一组 |
4000.07 合6.0001亩 |
教育用地 教育用地50年 |
37万元/亩 |
100 |
不大于1.0(9个班) |
不大于35% |
幼儿园活动室及辅助用房的层数应为三层及以下。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的层数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不小于30% |
幼儿园用地 |
6.0001 指标价款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GX08(214):2014-086号、GX09(214):2014-087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TF21(21):2014-090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国家电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TF21(21):2014-090号宗地出让净用地总面积92.8775亩,竞得人须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进行统一设计。其中:本次出让净用地面积87.1205亩,其余5.7570亩土地(用地红线图中2号地块3838.01平方米)暂不具备出让条件,待具备出让条件后,竞得人须持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按成交价缴纳土地价款,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六、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年11月10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年11月07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10月13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