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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4]28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 2014年10月15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4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拍卖起叫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拍卖出

让时间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

面积()

及方式

出让人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1

CH27(252/211/21):2014-083

成华区龙潭街办保平社区5组、秀水社区45组,秀水社区集体

62553.48

93.8302(其中地块①:25900.81平方米;;地块②:15791.07平方米;地块③:20861.60平方米)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

楼面地价:4600/平方米

19000

2014101510

地块①:不小于25901平方米且不大于56981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40%且不大于50%);地块②:不大于39477平方米;地块③:不大于62584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且不大于20%

地块①:不大于30%;地块②:不大于57%;地块③:不大于22%

地块①:不大于30米;地块②:不大于30米;地块③: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35米。

地块①、地块③分别满足:绿地率:不小于30%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地块①)、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块②)、二类住宅用地(地块③)

93.8302

指标证书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

CH02(211):2014-013

成华区新客站片区金马河路和龙泉山路交叉处

15521.80

23.2827

商业用地

40

楼面地价:2400/平方米

4700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77609平方米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2%

建筑高度不大于150米,且塔楼高度不宜小于100米。

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3.2827

指标证书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3

SL26252:2014-100

双流县东升街道花园社区8组(原白衣社区4组)

51961.08

77.9416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70年,商业40

490万元/

7700

容积率:>1.0且≤3.0

25%

建筑制高点应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且应丰富建筑天际线设计,做到高低错落有致。

35%

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20%,以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计算)

52.4073

指标证书

双流县国土资源局

4

PJ03(252):2014-069

蒲江县鹤山镇清江大道

21607.63

32.4114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70商业用地 40

120万元/

1000

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5

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2%,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6%

不大于60

不小于30%,且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5%

二类住宅用地

(可兼容不超过20%的商业)

/

蒲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CH27(252/211/21):2014-083号和CH02(211):2014-013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年10月14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年10月13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六、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09月24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