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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4]23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2014年8月22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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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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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J10(252):2014-069 |
锦江区二环路以东,双桂路以南,汇泉北路以西,通汇街以北(锦江区攀成钢2号地块) |
64313.73 合96.4706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70年,商业用地 40年 |
楼面地价:5500元/平方米
|
26530 |
2014年08月22日10时 |
不大于192941.19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0%。 |
用地内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728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227米)。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 |
/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CH19(252):2014-068 |
成华区龙潭街道鹤林一组、向龙十二组 |
13471.10 合20.2066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3600元/平方米
|
3153 |
不大于35024平方米(其中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
不大于24%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度687米 |
不小于30% |
二类住宅用地 |
3.2907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
3 |
XD05(252):2014-105 |
新都区大丰街道高堆社区5、6、9组及社区集体 |
56766.61 合85.1499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80万元/亩 |
10200 |
1.0<容积率≤2.9 |
≤22% |
屋面所有设施(含建、构筑物和避雷针等一切设施)不得超过航空限高,若要突破限高,须取得空军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复。 |
≥30% |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的商业(批发市场及旅馆业建筑除外)、商务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地块内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20%] |
85.1499 指标证书 |
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 |
|
4 |
WJ06(251/211):2014-104 |
温江区公平镇红桥社区1、5、6组,太极社区11组 |
85160.36 合127.7405亩 |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1560元/平方米
|
13500 |
大于85160.36平方米且不大于340641.44平方米。 |
不大于23%(含配套幼儿园后增加的5%,另按《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比例大于5%时,每增加1%的商业服务业设施比例,总建筑密度可相应增加0.5%,但总建筑密度最高不得超过40%) |
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和周边风貌控制要求,建筑裙楼高度不大于18米。 |
不小于30%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且不大于50%)。 |
127.7405 指标证书 |
成都市温江区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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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Z10(252/211):2014-103 |
崇州市街子镇天顺村(三街路南侧) |
27782.49 合41.6737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02万元/亩 |
2150 |
二类住宅用地:>1.0且≤1.8 商业服务业用地:≤1.2 |
二类住宅用地:不大于35%;商业服务业用地:不大于45% |
二类住宅用地限高为18米;商业服务业用地为12米。 |
不小于30% |
其中Ⅰ为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不小于30%且小于50%的商业用地);Ⅱ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可兼容不小于30%且小于50%的二类住宅用地) |
41.6737 指标价款 |
崇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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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PJ06(252):2014-102 |
蒲江县成佳镇麟凤村4社、岐山村4社、7社、9社、友助村5社 |
65831.39 合98.7471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48万元/亩 |
1200 |
大于1.0,且不大于1.8 |
不大于30% |
/ |
不小于30%,且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5% |
二类住宅用地 |
98.7471 指标价款 |
蒲江县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CH19(252):2014-068号宗地:宗地不接受外资竞买,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应提交相关承诺。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CH19(252):2014-068号宗地,JJ10(252):2014-069号宗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五、CH19(252):2014-068号宗地,JJ10(252):2014-069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年08月21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年08月20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08月05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