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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挂告[2014]29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挂牌方式组织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挂牌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出让起止时间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面积

()及方式

出让人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1

TF20(21/251):2014-067

天府新区正兴镇田家寺村六组

60621.19

90.9318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280万元/

10000

2014081509时至2014082914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90000平方米,其中商业(含酒店、办公)建筑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小于148000平方米,住宅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大于142000平方米。

总建筑密度(建筑高度35米以下部分)不大于45%

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5%

建(构)筑物及其设施最高点需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用地范围内建筑高度须满足区域城市设计相关要求。最高建筑宜在地块东部临天府大道南新一段布置,建筑高度不宜小于180米且不宜大于250米。

绿地率≥20%,须按照《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的有关要求设置集中绿地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兼容住宅用地(R),地块编号为1

30.8408

指标证书

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

TF19(21/251):2014-066

天府新区正兴镇田家寺村四、五、六组

183487.39

275.2311(其中出让面积 272.9985)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277万元/

30000

净用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873000平方米。商业(含酒店、办公)建筑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小于446000平方米,住宅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大于427000平方米。

待整合地块用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7000平方米。商业(含酒店、办公)建筑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住宅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待整合地块完成整合后,规划指标依据本规划条件参与指标计算。

总建筑密度(建筑高度35米以下部分)不大于4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5%

建(构)筑物及其设施最高点需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用地范围内建筑高度须满足区域城市设计相关要求。

绿地率≥20%,设置居住建筑的用地须按照《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的有关要求设置集中绿地。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兼容住宅用地(R),地块编号为1234

待整合用地的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兼容住宅用地(R),地块编号为7

111.8168

指标证书

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TF19(21/251):2014-066号宗地土地规划净用地面积275.2311亩,其中出让净用地面积272.9985亩,其余2.2326亩(1488.38平方米,宗地用地红线7号地块)暂不具备出让条件,竞得人须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统一设计,待具备出让条件后,竞得人须持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按成交价缴纳土地价款,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五、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国家电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0827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0826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0730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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