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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4]17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 2014年8月6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4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
1 |
XJ10(252):2014-084 |
新津县五津镇红石社区2、3组 |
42509.60 合63.7644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289万元/亩 |
4700 |
2014年08月06日10时 |
不大于3.5且大于1.0 |
不大于30% |
拟建建筑物(含构筑物)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15.5米(最终以民航管理部门书面意见为准)。 |
不小于35% |
二类住宅用地 |
/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2 |
XJ08(252):2014-082 |
新津县五津镇红石社区2、3组 |
35686.08 合53.5291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70年,商业用地 40年 |
289万元/亩 |
3900 |
不大于3.5且大于1.0 |
不大于30%,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5% |
拟建建筑物(含构筑物)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15.5米(最终以民航管理部门书面意见为准)。 |
不小于35% |
二类住宅用地 |
/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
3 |
XJ09(251/211):2014-083 |
新津县五津镇城北社区五组 |
17879.86 合26.8198亩 |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288万元/亩 |
2000 |
不大于4.5,且大于1.0 |
不大于44% |
拟建建筑物(含构筑物)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11.9米。 |
/ |
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兼容的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与该项目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49%) |
18.7690 指标价款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
4 |
PJ03(252):2014-069 |
蒲江县鹤山镇清江大道 |
21607.63 合32.4114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70年,商业用地 40年 |
120万元/亩 |
1000 |
大于1.0且不大于2.5 |
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2%,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6%。 |
不大于60米 |
不小于30%,且绿化覆盖率不小于35%。 |
二类住宅用地 (可兼容不超过20%的商业) |
/ |
蒲江县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XJ09(251/211):2014-083号宗地竞得人须根据新津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附图要求,按新津县房管局提供的《五津镇城北村五组拆迁安置项目拆迁安置补偿的方案》,建设120套,总建筑面积为11500平方米的返迁住房,以及总建筑面积为26000平方米的返迁商业门市及房屋,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新津县房管局作为安置之用。
五、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年08月05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年08月04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六、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07月16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