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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4]13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于 2014年6月12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 6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出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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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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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J02(252):2014-034 |
锦江区成龙街道粮丰村2、6组和村集体 |
24372.56 合36.5588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3000元/平方米
|
7500 |
2014年06月12日10时 |
不大于97490.24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
总建筑密度 不大于2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32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308米),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
≥25% |
二类住宅用地 |
36.5588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JJ06(21/252):2014-039 |
锦江区成龙街道粮丰村1、2组(SH-03地块) |
10733.44 合16.1002亩 |
商服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楼面地价:3000元/平方米
|
3220 |
不大于42933.76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小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0%)。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
高层建筑按南高北低的方式设计,建筑高度从120米到180米控制。 |
不小于15%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
16.1002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
3 |
JJ05(252):2014-037 |
锦江区喜树街以东、新规划道路以南、椿树街以西、新规划道路以北、成龙街道办事处辖区粮丰村二、六、八组部分土地 |
9602.68 合14.4040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3000元/平方米
|
2900 |
不大于38410.7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30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314米),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
≥25% |
二类住宅用地 |
14.4040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
4 |
JJ04(21/252):2014-036 |
锦江区椿树街以东、新规划道路以南、新规划道路以西、琼花街以北、成龙路街道办事处辖区粮丰村二组部分土地 |
9484 合14.2260亩 |
商服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楼面地价:3000元/平方米
|
3000 |
不大于37936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小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0%)。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5%;高层主体建筑物密度不大于20%。 |
高层建筑高度按南低北高的方式设计,高度从120米到180米控制。 |
不小于15%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
14.2260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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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JJ06(252):2014-038 |
锦江区成龙街道办事处粮丰村2、8组(SZ-04地块) |
41909.90 合62.8649亩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楼面地价:3000元/平方米
|
12580 |
不大于167639.6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0%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826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290米),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
不小于25% |
二类住宅用地 |
62.8649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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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JJ03(21/252):2014-035 |
锦江区三圣街道粉房堰村6、9组,成龙街道粮丰村2组 |
21169.06 合31.7536亩 |
商服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楼面地价:3000元/平方米
|
6500 |
不大于84676.24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小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0%)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
高层建筑按南低北高的方式设计,建筑高度从120米到180米控制。 |
不小于15%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
31.7536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拍卖以增价方式竞价,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本次出让宗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五、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市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年06月11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年06月10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七、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05月21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