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土地信息 > 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挂告[2014]12号)

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挂告[2014]1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挂牌方式组织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挂牌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出让起止时间

规划设计条件

持证准用地面积

()及方式

出让人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1

JN02(211):2014-023

金牛区高家村8

10320.78

15.4812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 40

楼面地价:1290/平方米

 

2000

2014050509时至2014051910

不大于51603平方米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0%,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595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75米)

结合设计确定

商业用地

15.4812

指标证书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

CH09(21/23/252):2014-024

成华区川棉厂生活区AB地块

64208.39

96.3126亩(其中出让面积62100.37,合93.1506亩)

商服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商业用地40年、公共设施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

楼面地价:5600/平方米

 

50700

1.二类住宅用地:不大于173113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2.商务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不大于189045平方米;

3.服务设施用地:不大于5902平方米;

1.二类住宅用地: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2.商务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总建筑密度不大于3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0%

3.服务设施用地:不大于40%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753米。住宅建筑主题最高高度须不小于130米,且高低错落,形成丰富天际轮廓线;商务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建筑主体塔楼高度须不小于180米,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服务设施用地:不大于24米。

1.二类住宅用地:不小于25%。主要绿地位置及面积:应将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作为集中绿地,其中50%的集中绿地应临规划道路(城市开放空间)设置。且用地内西北角设置项目集中绿地1处;

2.商务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3.服务设施用地: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

二类住宅用地、商务用地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CH09(21/23/252):2014-024号宗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五、JN02(211):2014-023号宗地:竞得人须无偿提供给金牛区人民政府600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异地安置用房和三个停车位;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中心1处,须设置于地面并有独立出入口,且不得分处设置,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金牛区人民政府。CH09(21/23/252):2014-024号宗地:用地内西侧建筑底层须设置公交首末站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467平方米;用地内地面层建筑内设置综合健身馆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由土地竞得者负责与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实施、负责全部相关修建费用,并按照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无偿移交;宗地配套建设中独立配建的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2108.02平方米(合3.1620亩)不纳入本次出让范围,不计收土地价款。

    六、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市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20140516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0515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八、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04月17日起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出让文件。(市国土局监督电话:028-61889185)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