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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挂告[2014]4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以挂牌方式组织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出让起止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持证准用地面积 (亩)及方式 |
出让人 |
||||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
1 |
JJ01(211/252):2014-014 |
锦江区河堡片区北1A地块 |
34491.72 合51.7376亩 |
商业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楼面地价:5132元/平方米
|
18000 |
2014年02月26日09时至2014年03月12日10时 |
不大于131068.53平方米(其中可兼容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8980.83平方米)。 |
总建筑密度不大于45%; 高层主体建筑密度不大于22%。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航空限高绝对海拔高程736米(建筑物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240米),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相关航空限高主管单位的书面批复。 |
不小于15% |
商业用地 (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
29.58 指标证书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
2 |
WJ02(211):2014-017 |
温江区公平街办太极社区六、七组 |
14793.25 合22.1899亩 |
商业用地 40年 |
186万元/亩 |
1300 |
容积率:不小于3.0且不大于4.0 |
不大于45% |
/ |
不小于15% |
服务设施用地(兼容商业及商务用地,兼容量满足《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要求) |
22.1899 指标证书 |
温江区国土资源局 |
|
3 |
SL02(211/251):2014-018 |
双流县万安镇大石村7社,红豆树村3、4社 |
131371.75 合197.0576亩 |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30万元/亩 |
22000 |
容积率:>1且≤3.0(5.1820亩道路用地参与容积率指标计算) |
≤40% |
建筑制高点应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且应丰富建筑天际线设计,做到高低错落有致。 |
≥25% |
商业兼容住宅用地,兼容住宅比例:≤49%(以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计算)。 |
197.0576 指标证书 |
双流县国土资源局 |
|
4 |
SL03(211/251):2014-019 |
双流县万安镇大石村7、8社,红豆树村3、6社 |
139955.04 合209.9326亩 |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30万元/亩 |
23000 |
容积率:>1.0且≤3.0 |
≤40% |
建筑制高点应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且应丰富建筑天际线设计,做到高低错落有致。 |
≥25% |
商业兼容住宅用地,兼容住宅比例:≤49%(以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计算)。 |
209.9326 指标证书 |
双流县国土资源局 |
|
5 |
XJ01(211):2014-015 |
新津县邓双镇金龙村七、八、十一组 |
7016.81 合10.5252亩 |
商业用地 40年 |
50万元/亩 |
150 |
容积率:≤1.8 |
≤50% |
不大于21米 |
≥20% |
商业用地 |
10.5252 指标价款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
6 |
XJ02(211):2014-016 |
新津县邓双镇金龙村十一组 |
9544.43 合14.3166亩 |
商业用地 商业40年 |
50万元/亩 |
200 |
容积率:≤1.0 |
依方案合理性设计 |
不大于18米 |
≥20% |
商业用地 |
14.3166 指标价款 |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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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PZ03(211):2014-013 |
彭州市濛阳镇柏桥社区1组、东星社区1组 |
18531.9330 合27.7979亩 |
商业用地 商业40年 |
85万元/亩 |
600 |
1<容积率≤3.0(商业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的51%,住宅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的49%)。 |
建筑密度≤35% 高层主体建筑密度 <15%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60米,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规划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复。 |
≥25% |
商业用地 |
27.7979 指标价款 |
彭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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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PZ04(211/252):2014-014 |
彭州市濛阳镇东星社区3、7、8、12组 |
33048.4650 合49.5727亩 |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85万元/亩 |
1100 |
不大于92535.702㎡(1<容积率≤2.8),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大于总建筑面积的51%,住宅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的49%。 |
建筑密度≤35% 住宅建筑密度<22% |
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相对地面高度约60米,若要突破限高必须取得规划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复。 |
≥30% |
商业兼容住宅用地 |
49.5727 指标价款 |
彭州市国土资源局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JJ01(211/252):2014-014号宗地:严禁所有外资、合资和有外资背景的组织、机构及个人参与竞拍。
三、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竞得人竞得多宗地的,在签订全部竞得宗地的《出让合同》并缴清交易服务费后方能按出让人的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作地价款。
四、JJ01(211/252):2014-014号宗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五、WJ02(211):2014-017号宗地:该项目建成后,须将5000㎡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交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回购(均为建筑面积),回购价人民币2500元/㎡。
六、JJ01(211/252):2014-014号宗地:竞得人须自行向成都市电业局申请办理供电配套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请竞买申请人在2014年03月10日16时之前,凭相关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应价牌领取单》。为规范流程和提高效率,请竞买申请人于2014年03月07日前,持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提前申报。
八、须“持证准用”的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之前,应提交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证书或缴纳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价款。建设用地指标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获取,也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购买;建设用地指标价款按成都市公布的年度最低保护价缴纳。(咨询电话:028-8598700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请于2014年02月08日起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组织部窗口领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咨询电话:028-85987887、85987895、85987882
详情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四川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cdlr.gov.cn)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cdlr.gov.cn)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