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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关于对成都玛雅金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近日,我局在处理购房群众咨询时,发现购房人尹某于2016年7月29日与售房人梅某、成都玛雅金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此时,售房人梅某尚未取得其所购商品住房的产权。2016年9月8日,售房人梅某取得该商品住房的产权,但买卖双方开始出现购房纠纷。目前,购房人尹某因不符合现行住房限购政策,交易无法继续。

经调查,此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成都玛雅金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九)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现决定暂时关闭该机构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功能,按规定给予记减信用分、通报批评的处理;同时,对其相应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希望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引以为鉴,严格执行有关房地产法规政策,加强销售行为规范和诚信自律传导,不得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等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共同努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