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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项目规划条件、“一书两证”变更及规划方案调整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关于修订背景的说明

原《成都市规划局建筑项目规划条件及设计方案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成规管〔201071号)及《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调整的补充规定》(成规办〔2011108号)已过有效期,为加强建筑项目规划条件、“一书两证”变更及规划方案调整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成都市实际,研究制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项目规划条件、“一书两证”变更及规划方案调整管理办法》。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建筑项目规划条件、“一书两证”变更及规划方案调整的适用范围及承办单位(处室)。

(二)明确规划条件、“一书两证” 变更及规划方案调整的申请前提、办理条件及变更程序。

解读机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解读人:王玲       联系电话:85988330